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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

编号:PA_1590975158

价格:
10.00 万元/亩
园区级别:
省级
园区类型:
政府园区
基础设施:
七通一平
主导载体:
土地
规划面积:
7.09 平方公里
所在区域:
中国,四川省,广元市,旺苍县 旺苍县
400-816-1413
在线咨询
基础信息
投资强度200.00 万元/亩
税收要求5.00 万元/亩
建成面积4.20 平方公里
土地存量6000.00 亩
拿证时间180-270 天
入驻企业0 家
招商载体
主导产业化工日化,机械设备
代表企业广元川鼎建材有限公司
价格情况
水价:
工业用电:
天然气:
污水处理:
蒸汽价格:
厂房出售:
厂房出租:5.00元/㎡/天
库房出售:
库房出租:
写字楼出售:
写字楼出租:
园区介绍

旺苍经济开发区设在广元市旺苍县。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7.09平方公里,东临嘉川镇石桥村红旗坝,南临嘉川镇蔬菜村石坝,西临尚武镇胜利村瓦房沟,北临嘉川镇和平村尹家湾。

2012年12月10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的批复》(川府函〔2012〕301号)决定,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。

主导产业

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;机械加工产业集聚功能区;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。

设立要求

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的批复》对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提出以下要求:

1.开发区设立后,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遵循发展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,合理、集约、高效利用土地资源,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,有计划、分步骤、循序渐进地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。

2.广元市要切实加强开发区的管理和组织实施,按照集中集群集约发展要求,提高产业集聚度、单位土地投资强度、产出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,高起点、高水平建设好开发区。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,依法供给土地,做好农民安置补偿搬迁工作,确保社会和谐稳定。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,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。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区、吸引投资的集聚区、创新发展的先导区、循环经济的示范区,更好地发挥开发区窗口、示范、辐射和带动作用。

地图及周边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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